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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及縣(市)依漁業法公告河川禁漁(區)期(封溪護魚)預告資訊(103.06.09更新)

屏東縣政府103年6月4日以屏府農漁字第10315968101號預告該縣轄屬瑪家鄉涼山村牛角灣溪溪流河域實施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之範圍、期間及相關規定事項。

封溪範圍:瑪家鄉涼山村牛角灣溪自涼山隧道橋(E120°39'59.300", N22°40'30.853")至終點其源頭間(E120°38'17.130", N22°41'28.912")止,全長共計5.5公里,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封溪時間:103/6/4-1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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