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102年10月31日以府授農海行字第10201986841號公告所轄和平區東卯溪自源頭起至與大甲溪匯流處上方500公尺處止主流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

東卯溪禁釣公告20131112161936483172013111216194531850  

arrow
arrow

    溪釣戰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